公证处说房子是婆婆的可以过户,婆婆有点担心:这套房子能确认是自已的房子吗?
律师:您好,我婆婆有一套房子。原是公公单位的公房。公公1983世。婆婆在2000年福利分房买断了房子。单位给婆婆办理了房产证。婆婆有二个儿子,这套房全部购房款是小儿子交的。现在婆婆想把这套房子过户给小儿子。公证处说房子是婆婆的可以过户。婆婆有点担心:这套房子能确认是自已的房子吗?如果不是,过了户是不是无效。所交的过户费是不是就白交了。
位律师回复只要房产证上是你婆婆的名字,就可认定是你婆婆的房子,只要你婆婆愿意,当然可以过户给小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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