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价在石化工程建设中的应用

清单计价在石化工程建设中的应用,第1张

清单计价在石化工程建设中的应用,第2张

新中国成立以来,石油化工建设工程的计价一直是以“概算指标”和“预算定额”为依据,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编制的概(预)算表进行计价,再加上各项取费构成工程的总造价。这种模式在我国几十年的计划经济管理中,起到了控制、确定工程造价的作用。但这种计价模式已明显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为此,建设部、国家质监总局开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石化有关部门也在积极进行《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编制工作。清单计价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招标投标报价方式,是我国工程造价制度和招投标制度的重大变革。
   1 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即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照国家或行业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1.1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

  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表明拟建工程的全部分项实体工程的项目名称和数量。一般以项目名称为主体,考虑该项目的规模、型号、材质等特征要求,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其名称具体化,能够反映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考虑的因素较多,除工程本身的因素外,还涉及地质、水文、气象、环境、安全等实际情况。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即招标人考虑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其他费用;投标人考虑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费和其他费用。预留金主要考虑工程量清单漏项、有误等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以及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加等。工程建设标准的高低、工程的复杂程度、工程的工期长短、工程的组成内容等直接影响其他清单中的具体内容。

   1.2 采用综合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是采用的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综合了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并考虑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乘以工程量就得到分部分项工程的造价费用。综合单价不但适用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一般情况下,综合单价法比工料单价法能更好地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造价接近市场行情,有利于评标和工程结算,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

   1.3 实体性消耗与非实体性消耗分开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将实体性消耗与非实体性消耗分开计价。实体性项目采用相同的工程量,由投标企业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消耗水平、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管理水平等自主填报单价。非实体性项目报价由企业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使用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充分体现工程报价的个性化和竞争性。

   1.4 计算规则综合性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按一个“综合实体”考虑,包括了多项工程内容,据此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以前按施工工序进行设置,包括工程内容单一而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有很大的不同。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优越性

   2.1 工程造价回归市场化的原本属性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也是建设市场运行的核心内容。以往的计价采用的是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指令性计价模式,人工、材料、机械三要素消耗量的水平是统一的。单价和取费也是静态的指令性价格,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相脱节,限制了企业的公平竞争。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由市场计价的模式,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量价分离”的原则;(2)“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模式。即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主管部门间接调控,市场形成价格。即主管部门只将实体消耗量作为法定标准规定下来,而非实体的消耗量及单价则由投标企业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自主确定。

   2.2 促进了石化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有序的竞争机制

  长期以来,石油化工建设工程招投标一直存在着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如行贿、拉关系、“买、卖”标底、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招投标,招标单位必须编制出准确、详尽、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风险。投标单位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必须对工程成本、利润进行分析,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定额合理确定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与配置,努力优化报价。这就彻底改变了过去依赖行业主管部门发布定额和规定取费标准进行计价的模式,规范业主在招标中的行为,增加招标活动中的透明度,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3 为石化工程建设企业走向世界奠定了基础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我国承包商到国外市场竞争,必须要按国际惯例进行运作,与国际通行的计价方法相适应。

   2.4 工程造价明确。提高了合同款的结算效率

  由于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不但包括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而且还包括了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清单中没有体现的、在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同时也包括了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一旦中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其工程造价明确,为缩短工程结算时间提供了条件。

   3 中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面的探索与实践

   2003年底,我公司在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总承包项目中大胆摒弃了传统的、以施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招标模式,在土建及安装分包中首次采用了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为基础的招投标。

  项目背景: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西南部的湛江市。原属于香港裕旺国际有限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于2002年进行收购。由于原湛江东兴公司生产规模小、加工流程短、加工手段、生产品种单一,市场应变能力弱,不利于企业长期稳定生存和发展。因此,中石化集团公司收购后,随即对该公司进行了全面的改扩建。我公司在此次改扩建工程中作为EPC总承包商中标“12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火炬设施,火炬气回收设施及线路部分”、“LPG罐区”三部分,合同额约为人民币3.3亿元。

  以下仅以加氢装置的土建分包为例介绍一下我公司的具体做法:

  首先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及实际项目情况,在标书中我公司对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做出如下要求:

   a.投标者应根据招标文件工程量一览表中所列的暂估工程量进行综合单价报价,一旦中标,综合单价将作为固定单价不再调整。工程结算时按施工图工程量和变更工程量合计增减额计算工程总价。

   b.投标者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有关文件、图纸,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计算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取费、税金、利润;加班费;管理费;施工消耗费;材料价差;水电费;技术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动迁费;现场食宿;交通管理费;上级管理费;优质优价费、保险等全部施工费用。承包商必须声明在报价中其综合单价已包括了所有费用,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做出调整。

   c.投标者应根据自己的经验充分考虑到其在施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价格变化,进行报价,今后不提出调整。

   d.对于承包商供货的材料,投标者应将其价格计入固定综合单价报价中。

   e.乙方在施工中如遇到地下障碍物,由甲方委托第三方处理,或由乙方处理甲方现场签证,其费用不包含在固定综合单价中。

   f.投标者应根据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设计资料,结合自己的施工经验仔细研究,如发现问题,应在答疑会上提出意见,投标者如不提出异议,则被认为对整个工程的全部内容、工程环境等施工全过程的要求均已了解。

  同时,我公司对湛江土建招标工程量清单(下附)进一步做出如下说明:

   1)土石方工程量依据《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1]第三部分“广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土方放坡系数依据《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1]附录四参考表一执行。

   2)以上各项的混凝土、砂石、钢筋等材料及其他施工辅材均由乙方(施工分包商)提供。

   3)以上各项的工程量均为暂定工程量,工程完成后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4)钢筋混凝土项中每立方米的配筋量为暂估量,实际施工图中,如果配筋量在此量的正负5%以内,各相关项的综合单价不做调整;超出正负5%范围以外的钢筋按照“现浇构件钢筋制作安装”项中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以上内容虽然存在许多的不足,但基本达到了工程量清单报价的要求,在随后的评标、施工及最终结算中使合同双方相比以前的做法简化了工程量的统计,提高了进度款划付和竣工结算的效率,在工程实践过程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达到了双赢。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真正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工程计价模式,也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工程量清单计价真正贯彻了国家当前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实现了“在国家宏观控制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工程造价改革目标。

  我国的石化工业建设目前正处在高速发展时期,国内外总承包项目越来越多、规模也越来越大。随着《石油化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颁布实施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推广,必将为我们提高EPC项目管理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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