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自己去找县级劳动仲裁部门确定存在的劳动关系,请各位律师指点,我应该怎么办?
我和一个条管机关单位成立的管理协会(该协会由民政局审批发证)签定了劳动合同,这个协会实际上还是该机关的领导负责,一切工作实际上就是局里的工作,合同期间,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了车祸,造成我受伤,现在我想做工伤认定,去了市级(我去了县级劳保部门,他们让我去市级)劳动保障部门,他们不能明确的告诉我究竟是劳动部门受理还是去别的什么部门,而且说所签的合同不规范,让我自己去找县级劳动仲裁部门确定存在的劳动关系,请各位律师指点,我应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建议与当地律师面谈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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