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续签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续签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本人在一家合资企业工作,(1996/3/1~2001/1/16)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2001/1/16~2008/3/31)签订的是正式合同。现合同到期,公司要终止合同。
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续签合同?如果公司不同意续签合同,是否违反劳动法,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你要求公司续签合同,而公司不同意续签合同,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公司的行为并未违反法律的规定;2.你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公司要求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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