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3月15日晚将我的工卡拿走,让我打不成卡,意思就是让你走人,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得到补偿呢?
新的[劳动法]出台了,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得到补偿?我是一名打工仔,2008年8月在广州一家贸易公司打工,公司所有员工都没有签劳动合同。2007年底我们就只交了一份身份证复印件。我工作一直很努力,这一点大家都可以证明,可公司的一位副总,于3月15日晚将我的工卡拿走,让我打不成卡,意思就是让你走人。像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得到补偿呢?谢谢!
位律师回复你天天去上班,并保留相关证据,直到公司出具书面的开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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