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对我们特别的不公平,我就想知道他们的做法是合法的吗 ?
我是一名黑龙江科技学院07年采矿工程专业的毕业生,是全国统招的;当时我报的就是定向专业,毕业之后要回到本省的矿物局去工作。但是当我们来到学校报到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对我们未来工作的一切都没有选择权利,甚至都不于我们商量一下就把我们今后的命运决定了;事先学校和矿务局就已经商定好了合同的有关条款;而我们只有签合同的权利,当时我们也没有别的选择,既然来了就只好签了合同,以后去工作就好了。可是万万没有想到,我们毕业之后的待遇和其他毕业生(非定向的)不一样,并且我们还要工作十年,我们的档案和毕业证学位证都不在我们这里,真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对我们特别的不公平。
我就想知道他们的做法是合法的吗 ?
如果你不想去定向的单位,你可能就要向单位交纳那些定向培养费用。押你的毕业证和档案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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