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想终止给付这笔费用,应该通过什么办法解决,是否可以通过申诉途径申请法院再审?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男女双95年经过法院调解离婚,法院调解书中将属于男方父亲的房子由男方居住,男方每月给付女方及子女住房补助费50元,到女方再婚时为止.现在十多年过去了,但是女方始终没有再婚,男方想终止给付这笔费用,应该通过什么办法解决?是否可以通过申诉途径申请法院再审?
位律师回复法院调结书具有判决书的效力,调节书中规定男方停止支付住房补贴的条件是女方再婚,条件未到来,调节书不能终止执行,因为当时法院调解的时候是经过男方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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