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时老板要求填写别人名字(因别人有医保),现劳动局不予处理,因姓名不符,请问我现在如何处理?

住院时老板要求填写别人名字(因别人有医保),现劳动局不予处理,因姓名不符,请问我现在如何处理?,第1张

我食指和中指多处骨折,老板只付医药费和三个月的生活费(计1200元),住院时老板要求填写别人名字(因别人有医保)。现劳动局不予处理因姓名不符
请问我现在如何处理?谢谢

位律师回复

先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鉴定,若单位不申请,你自己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再申请伤残登记鉴定,鉴定结束后可以再次和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先去劳动局申请仲裁,若不服仲裁裁决再到法院起诉。一般像你这种情况会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具体根据伤残登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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