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请问:如果老人以分割财产为由,适当补偿其小女儿一些钱,然后让她搬走吗?
一老人有一房屋,为其老伴(已去世)名下。和小女儿(成年,单身,有一6岁小孩)同住在该处。老人还有一儿子。后老人想把该房子留给儿子,故与小女儿产生矛盾,两人经常产生磨檫。其小女儿无生活来源,原来靠政府的低保为生,社区为照顾她,让她在社区找了一份工做。以她微薄收入,目前根本无法购买或租房子。现请问:如果老人以分割财产为由,适当补偿其小女儿一些钱,然后让她搬走吗?
位律师回复这不是适当补偿的问题。老人的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分得她应得的遗产。要评估房屋的市场价值,在以现金形式补偿其女儿应得的份额后可以令女儿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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