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按照我的实际出勤天数和实际考核结果来计算的,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么,合法么?

而不是按照我的实际出勤天数和实际考核结果来计算的,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么,合法么?,第1张

您好。目前我正在准备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发现公司有如下规定:“员工辞职或被开除当月的考核工资系数按50%计算”。也就是说即使我提前一个月给出辞职申请,我的考核工资(工资总数的40%)也只能拿到一半,而不是按照我的实际出勤天数和实际考核结果来计算的
请问这样的规定合理么合法么

位律师回复

不合理,不合法,如有异议,可以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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