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本人去申请劳动仲裁,能拿回公司所欠缺本人的全部费用吗,补买这几年的社保吗?
本人自04年12月开始在一个地产公司做厨师工作到至今,试用期800,转正1000元,但公司到现在也没有给本人买社保,及发应有的补贴,不能同其它员工一样拿到应有生活补助费,如(年终奖 双薪 取暖费 降温费 服装费 过节费 电话费)等。而本人在工资表里也看不到和其它员工一样的补贴费用。
而公司把人员分为编外与编内制,上班时间也有所不同。编内的员工是每天7小时制;编外的是每天9小时,而编外的人员加班也是按7小时计算;公司规定是星期六天双休制的。但编外的员工每星期只能休一天,
本人在公司工作了几年,这几年来公司也没有和本人签什么劳动合同,假如本人去申请劳动仲裁,能拿回公司所欠缺本人的全部费用吗?补买这几年的社保吗?
可以,建议咨询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再去仲裁。如需要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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