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我已经拿到对方的一半,所以不再给予那一半的赔偿,我不知道这样合不合理啊?
我刚才几个问题是,假如要写调解书该怎么写。
现在情况是当时没写调解书,现在联系不到对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说要拿调解书过去才能办结算,没有的话就按责任认定书上写的同等责任50%来结算。
所以我现在假设如果找到对方,该怎么写这个调解书?他们拿这个调解书又是按什么原则来算的? 难道没调解书就只能拿一半?
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说如果没调解书,就当我已经拿到对方的一半,所以不再给予那一半的赔偿,我不知道这样合不合理啊?
这在问了好多次,有人说两者兼得,又有人说什么补偿原则,我不是很明白啊!
不需要拿调解书,调解是双方行为,如果对方不同意调解,你是不可能拿到调解书的。二者没有任何关系,你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要求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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