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吗,养老保险个人已交部分能否要求返还给个人?
我妈已经在该企业工作十年多了,2002年厂里开始给她交养老保险。因为不足年限,厂里要我妈自己补交7年5个月,共付款人民币15837元,并开了厂里的收款单据。05年开始,我妈满45周岁,虽然还可以留在厂里上班,但是保险又要开始自己交,厂里代交,给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款凭据”!
现在想了解下该企业的做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不符合能否要求厂里返还以前补交的养老保险,和近四年的保险?
请问我们要提供哪些资料,才能在仲裁中有必胜的把握?或者他们会打什么擦边球类的使我们无法胜诉呢?
几位律师说“保险不会返还和补缴给职工个人的”那就是说我去申请仲裁也没有什么意思,对吗?养老保险个人已交部分能否要求返还给个人?
到了法定年龄才会给你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