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样做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啊,我们只是希望开发商给的条件再优惠些,我们该怎么办啊?
律师好:我家住在城市郊区的农村,房子是十几年前自己修的,占地是宅基地。现在有开发商看重我们那块土地,和村委大队谈好了,准备买去盖商品房,现在要拆迁,于是跟我们谈拆迁的安置问题,开发商说:我们家房子不大,拆了后要想住楼房就还要补钱,我们没有钱补,所以也就不想拆了,但村委的人强迫我们必须拆,我们觉得,物权法确定了私有财产的合法性,现在双方谈不到一块,就这么僵着了!我想问问各位律师,我们这样做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啊?我们只是希望开发商给的条件再优惠些,我们该怎么办啊?谢谢!
位律师回复村委会的做法是不对的。应该协商确定补偿金若有需要,请联系我,我愿意为你们提供咨询意见或其他法律帮助,13564317472,63026372*116若需面谈,我所地址在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788号飞纶商务中心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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