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多少,她能承担刑事责任吗,警察处她承认说是她找人打的,但是没有找到凶手怎么办?
我是第三者现在我们结婚了,在我充当第三者期间分别2次被他老婆找人打伤我,但都是轻微伤,2次都报过案(警察处有供认,也找到凶手),花了3000元医药费。
结婚半年后,他老婆又一次找人打伤我,这回我是轻伤,花了我2万多医药费,把我的小腿砍断,(这回警察处她也说是她找人打的,但是没有找到凶手)。
请问:我该怎么起诉他老婆赔偿我的医药费等费用,赔偿多少?她能承担刑事责任吗?警察处她承认说是她找人打的,但是没有找到凶手怎么办?
如果构成轻伤则属于刑事案件,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然后进行验伤和伤势鉴定,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你可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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