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不会被判刑呢,6现在这人找不到能否算肇事逃逸呢?
你好:
我的朋友在半月前和他的男朋友骑摩托车,被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撞伤,我朋友脚的大拇指骨折,她男朋友手掌两处掌骨骨折,这人是醉酒驾车,交警说他负全责,我朋友证件齐全,且没有违反交通规则,现在交警说找不到他人,已用信的形式通知他了,事故科还没有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说需要我朋友做伤残鉴,然后起诉到法院,我朋友到现在已经花了两千多元,如果做伤残鉴定还要一千元,她不想在投入太多了,有以下几个问题要咨询以下:
1我朋友可以通过什么途径在不花钱或少花钱的条件下,把那人的摩托车要过来,他的摩托现在在交警队。
2如果不能要回摩托车,是不是现在就只能上诉到法院了。
3如果上诉到法院,还是找不到人怎吗办?
4上诉到法院后能找到人,判定强制执行他说没钱,我们是不是就只能自认倒霉。
5他的这种行为能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我朋友现在能否报案,这人没钱能否得到法律制裁,会不会被判刑呢?
6现在这人找不到能否算肇事逃逸呢?
需要构成重伤,才能追究对方交通肇事罪。按照法律规定,是不能直接用对方的车来抵的,你们必须做鉴定后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出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然后你们可根据法院判决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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