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破产,还应该有赔偿,请问我取回合同书就不给赔偿了吗,像我这种情况还有别的补偿吗?
单位因经营不善关门停业,现已放假4个月,我与单位签的合同是08年3月到期我已在单位工作满十年了,今年2月单位通知我取解除劳动合同书,说一年按一个月工资补偿,我取了回来后,听同事说不应该去,因为单位没有明确是破产还是解散,如果是破产,还应该有赔偿。请问我取回合同书就不给赔偿了吗?像我这种情况还有别的补偿吗?请解答详细点。谢谢!非常感谢!
位律师回复单位宣告破产后,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即终止,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您经济补偿金,若单位解雇您的,您也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只要不是您自己辞职的,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可以自行衡量是否现在需要办理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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