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导:自理报检员考试讲义(07版之一)10
第四节 更改与撤销
一、改单:
只要没出单,经申请核准,均可改单。 (《更改申请书》)
施检前,不能更改品名
出单前,“品名、数/重量、检验检疫要求、包装”等更改后与原单不一致的,或不符合贸易国法定要求的,不能改单。
二、撤单:
申请,核准,撤单。
30天内未联系施检的,自动撤单
第四节 更改与撤销
一、改单:
只要没出单,经申请核准,均可改单。 (《更改申请书》)
施检前,不能更改品名
出单前,“品名、数/重量、检验检疫要求、包装”等更改后与原单不一致的,或不符合贸易国法定要求的,不能改单。
二、撤单:
申请,核准,撤单。
30天内未联系施检的,自动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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