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收计算标准是什么
城市房地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收种类。法律对于城市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征税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了解城市房地产税征税的计算标准是很有必要的。下面律图小编为您作相关分析。
准确计算城市房地产税,需要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正确掌握计算方法,具体公式如下:
(1)按照标准房价计税的,年应纳税额=适用单位标准房价×应税面积× 1.2%;
(2)按照标准房租价计税的,年应纳税额=适用单位标准房租价×应税面积×18%。
例:某中外合资企业,使用土地面积15000平方米。自有应税房产面积2000平方米,经核定平均单位标准房价为150元。计算该企业每年应纳的城市房地产税。解:应纳房产税额=2000×150×1.2% =3600元。
根据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使用的土地应征收土地使用费,不再征收地产税。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3600元。
法律规定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城市房地产税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1986年10月1日起施行。
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收计算标准在上文中为您作了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进一步了解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收计算标准有一定的帮助作用。那么,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有哪些?城市房地产税的征收依据有哪些?你需要了解这些内容的,可以咨询律图网站的专业在线律师。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