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发票,所有这些都无法证明是由那次碰擦引起,现在还是调解不成,我因该怎么办?
大约半个月前,我开车碰了一个推电动车的人,当时就报了110,因当时现场的只是发现电动车主人的一件衣服破了一个洞,她开口要850元,但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衣服是850元,之后到事故大队处理,我共去了6次,对方去了3次,对方每去一次,都有说不清楚地费用增加,说是因为身体不说服去看了病,验血之类的,还有说是电动车修了150元,但没发票,所有这些都无法证明是由那次碰擦引起,现在还是调解不成,我因该怎么办?
位律师回复你车没有什么损失的话怕什么,他叫他的就是了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