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怎么做?
我在外企工作3年了,合同一年一签,08年2月29到期,公司未按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不再续签新合同,而在2月18日交给本人合同终止通知书,要我签字确认,我未签。
请问按新合同法是否到2月29日到期时视为合同自动终止呢?我应怎么做?
1、到2月29日到期时视为合同自动终止;
2、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在外企工作3年了,合同一年一签,08年2月29到期,公司未按合同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不再续签新合同,而在2月18日交给本人合同终止通知书,要我签字确认,我未签。
请问按新合同法是否到2月29日到期时视为合同自动终止呢?我应怎么做?
1、到2月29日到期时视为合同自动终止;
2、要求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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