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管企业将消除"停薪留职" 并改革薪酬分配

山东省管企业将消除"停薪留职" 并改革薪酬分配,第1张

山东省管企业将消除"停薪留职" 并改革薪酬分配,第2张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省管企业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会议上获悉,自2009年1月1日起,全省省管企业内部不允许存在停薪留职、“两不找”、放长假、挂名、长期病休等各种离岗人员。

据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管企业进一步深化用工方式、人事管理和薪酬分配方面三项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

据调查,部分省管企业存在正式工、临时工、厂聘人员、劳务工等多种用工方式,仅临时工等其他用工方式职工就达6.46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1.4%。部分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没有规范或者实行劳动合同。在人事管理方面,部分省管企业管理人员观念陈旧,存有“铁饭碗”、“铁交椅”的心态。同时组织机构臃肿,中层管理人员比例偏高,有明显的行政化倾向。据调查,省管企业集团本部中内设部室最多的达38个。

“行政委任制”仍是省管企业选用经营管理者的主导方式,选人环节的市场化程度很低。在薪酬分配上,一些企业的集团班子成员收入水平偏高,与一线职工收入差距过大。

据介绍,根据省国资委有关指导意见,省管企业要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全员劳动合同制。

同时,要依法全面清理原停薪留职等不在岗人员,对原签订停薪留职协议未到期、待岗、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空挂等人员,也要依法采取限期回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等方式进行全面清理。

自2009年1月1日起企业内部不允许存在“停薪留职”、“两不找”、放长假、挂名、长期病休等各种离岗人员;规范企业内部组织架构和岗位设置;通过改革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市场化薪酬机制,“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制定员工岗位薪酬标准。改革的目的是真正建立起员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企业市场化运作机制,彻底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全面提高企业竞争力,争取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方面实现与市场的全面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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