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患病期间她明知道爷爷有糖尿病还往汤药里放白糖这算不算虐待,她偷走的那部分财产还能追回吗?
我爷爷于93年与继奶奶再婚,03年左右购楼房一处(无房产证),05年为我盖的房子(我现在居住的地方),07年爷爷生病期间立有字据一张,写明楼房和我住的房子都归我所有,按照农村的习俗,老的死了以后遗产都有儿子或孙子辈的继承。
我想问一下,字据合法吗?农村的习俗可以作为参考吗?爷爷患病期间她明知道爷爷有糖尿病还往汤药里放白糖这算不算虐待?她偷走的那部分财产还能追回吗?
字据应当有效。但是你继奶奶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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