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当晚当事人去朋友家吃饭的时候有喝酒)请问责任在谁 现在已经起诉 是否能得?

(注:当晚当事人去朋友家吃饭的时候有喝酒)请问责任在谁 现在已经起诉 是否能得?,第1张

我朋友的父亲,在一天晚上去朋友家吃饭,回来的时候带了些吃的,在经过一家工厂的时候,离门走的近一些,由于身上有吃的,厂内的狗(狼狗,不知道是否有饲养证)闻到味道,由于厂门(厂子大门是栅栏形状的)空隙较大,一只狗咬到他的胳膊,并将他拽倒,后被两只狗从厂门下方缝隙将半身拉进门内,现他脸部左侧被咬伤,左脚后脚跟被严重咬伤,脚跟后部已经漏出脚筋。(注:当晚当事人去朋友家吃饭的时候有喝酒)
请问责任在谁 现在已经起诉 是否能得到索赔?

位律师回复

应由饲养狗的工厂负责赔偿您父亲的损失,应该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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