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得到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吗,这种情况下我要是不想跟单位解除合同,该怎么办?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单位与我签订的劳动合同2份都在我手里,我该怎么处理?在合同中工资福利的多少没有规定!虽然我的工资没有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但现在我和正式工的工资待遇还是相差很多,是不是我可以要求和正式工一样的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我要求同工同酬可以吗?单位不愿意我又怎么办?我知道单位的做法是合法,但是不和理。我要是申请仲裁,是不是就是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仅仅得到一年一个月的补偿金吗?这种情况下我要是不想跟单位解除合同,该怎么办?请详细解答一下!不胜感激!
要求单位同工同酬,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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