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承担对未在家人员每户水总龙头关闭责任和未及时发现漏水吗,并且听说内部也未及时上报?
我住四楼,春节时一个月前回了老家。结果家中厨房水表爆裂,三楼邻居回家时才发现,通知物业才关了水总闸。结果我们家具都受损,三楼最重,包含墙壁、沙发、床、地板、灯都浸了水。我们是去年10月交的新房。我们装修后入住不到二个月,三楼装修后入住不到一个星期。水表和前后段水管是开发商安装的,在保修期内(水表生产日期2007年1月31日)。我们要物业找开发商答复索赔。物业转开发商答复是冰冻天灾造成,损失自付,还要求自己购买水表。
小区内有10多户水表爆裂,共500户。
请问物业在知道有水表爆裂下,要承担对未在家人员每户水总龙头关闭责任和未及时发现漏水吗,并且听说内部也未及时上报?
如果索赔,物业和开发商应该各承担多大责任。物业和开发商属同一集团公司。
物业公司的过错要看其是否在外面是否可以发现,如能够发现而未发及时采取措施,则存在一定的过错。开发商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开发商交付的楼房的水表是否在保修期限内。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