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呢,我们应当享受什么样的工资待遇和保险,单位有没有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
我是在唐山市某区事业单位开车的司机,以前单位每年和我们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待遇是每月工资500元,每季度奖金1000元。今年单位和我们重新签定了劳动合同,待遇变成每月工资600元,奖金没有了。这样的新合同对我们有没有损害?还有我们都已经在本单位工作10年以上,而单位却只在前年开始给我们办理了养老保险,办理保险的时间是不是应该从我们上班那天就开始有呢?目前单位只给我们办理了养老保险,我们是不是还应当享有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呢?
我们应当享受什么样的工资待遇和保险?单位有没有损害我们的合法权益?请帮我详细解答下,谢谢!
应该有全部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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