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我现在月工资3000,绝大部份人工资都1000以上,不是500。但是现在要签合同,全厂员工统一按500元/月签,是否合法?
2。合同中规定的每年/每季/每月帮员工免费体检,但是我厂私自取消这一条,请问是否合法?
3。合同上的探亲假,看护假,厂方说只适用于国营企业,我们港资厂不适用,取消了,请问是否属实?
以上三点,望一一答复,谢谢!
位律师回复
1、工资的多少双方协商约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厂方违反合同约定,可要求其履行;
3、所有关于假期的规定适用于每一名劳动者,不分企业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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