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公司按违约,给我赔偿吗?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象下面这样的情况,我能否提出索赔?
我在一个外资公司工作了一年多。今年年初,公司在没有任何协商和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要求我们搬到市区工作。并以此为由取消了上下班的班车也没有提出任何的补贴措施(不搬迁的人员仍然享受班车)。并且要求我们每天延长半小时工作时间,理由是中午吃饭时间太长(1小时),这明显违反员工手册的规定。另外由于新办公室才装修过,有很浓的气味而且不提供环评报告。
因此,我认为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提出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请问,这样的情况下,我可以要求公司按违约,给我赔偿吗?
劳动合同中对上述是否有约定呢,如果没有就不存在违约。你可以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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