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电信40年后来通知我们,那得有多少钱啊,不知道不去缴纳这个费用有没有影响,合法不合法?
2000年家里安上电信座机,2004年搬家至今未使用座机,搬家时没有去办理消户、停机等业务,搬家时的那个月存在一些费用大概有30元左右。搬家后就一直没有去管这个事,也没有任何人或书面的东西来通知我们家要缴纳欠费问题,直到2007年年底,才有人到我们原来居住的地方打听到我们家的联系方式,通知我们去交纳欠费滞纳金共计800多元,他们这种做法我不知道是否合法,就如有个朋友提出的类似问题一样,如果电信40年后来通知我们,那得有多少钱啊?不知道不去缴纳这个费用有没有影响,合法不合法?
位律师回复应该交欠费后三个月的费用,而不是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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