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退诉讼费须知的内容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退诉讼费须知的内容,第1张

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对与那些撤诉的案件是会折半退还当事人诉讼费用的。今天,律图编辑就带大家一起看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退诉讼费的有关文章,了解深圳市退还诉讼费的相关情况。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退诉讼费须知的内容

对生效法律裁判文书中确定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退诉讼费的案件,由当事人持以下材料与该案件的承办人员办理退诉讼费手续:

1、预交诉讼费复印件;

2、生效的法律裁判文书复印件;

3、收款人收据(公司当事人需加盖财务专用章);

4、开户银行帐号(邮政储蓄帐号暂除外)

相关知识:诉讼费交纳标准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以上内容就是有关诉讼费退还以及交纳的知识,不知道在阅读完小编的文章后大家是否都已经掌握了有关内容呢?几乎所有的官司都需要交纳诉讼费,但有的是根据案件涉及的金额确定的,而有的是按照案件来收取的。如果您不清楚您官司应该交纳多少诉讼费的话,您可以咨询律图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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