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向公司要回以前的加班费差额吗?
签好离职单,工资未结算,我发现我平时节假日的加班费算法有问题,公司发给我们的加班费算法基数不是按工资实得工资的70%算给我们的,而是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总补贴+职务补贴,我们的月工资是基本工资+工龄工资+总补贴+奖金+物价补贴+职务补贴+加班费等,请问我能向公司要回以前的加班费差额吗?
位律师回复可以,不过请注意诉讼时效,60天若有需要,请联系我,我愿意为你们提供咨询意见或其他法律帮助,13564317472,63026372*116若需面谈,我所地址在上海市卢湾区斜土路788号飞纶商务中心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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