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她逐出家门,请问我以前买的东西(家电,衣服等)是否可以要回,孩子我能否抚养?

被她逐出家门,请问我以前买的东西(家电,衣服等)是否可以要回,孩子我能否抚养?,第1张

我和女友在2年前进行了婚礼(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现在并有一子,在女方家住。今因感情不和等原因,被她逐出家门。请问我以前买的东西(家电,衣服等)是否可以要回,孩子我能否抚养?

位律师回复


1、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2、小孩抚养,双方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一般2周岁以下随女方,特殊情况除外;
3、共同财产平分;个人财产归本人。我是邢台闫律师,咨询电话1378590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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