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交公安机关处理,我老公应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律师您好!
我老公去超市购物,因当天身上带钱不多,除买了一些商品外拿了超市一个勺子(价值6.9元)想偷偷带出,被超市保安抓住,之后超市提出私了,要求赔款300元并填写一张自愿赔偿的表格,因迫于面子只好按对方要求做了,我想咨询一下超市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交公安机关处理,我老公应承担什么样的后果?
1、超市做法不合法,属于胁迫他人签订合同,可以申请撤销此合同,要求退还300元。
2、你老公盗窃价值6.9元的物品,属于情节显著轻微,交公安局处理不会有很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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