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赔偿后,对方是否有权要求朋友负实刑?
我朋友酒后驾驶机动车撞死一名醉酒且在机动车道驾驶非机动车的男性,责任认定书:朋友违反<交通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不和驾驶机动车″\第二十一条″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第三十八条″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对方违反<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交通法>第三十六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责任认定:朋友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
请问:
1。这样的认定合理吗?是否应该负同等责任?
2。主次责任的赔偿是否可以执行<交通法修正案草案>的赔偿比例8:2?
3。赔偿后,对方是否有权要求朋友负实刑?
1、责任认定以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2、一般主要责任的赔偿比例大于50%。
3、刑事责任地认定应当法院来判断,个人无权。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