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没有与公司理论,在法律上,现在我能追回在公司期间所有的法定假期加班费吗?
我在2008年1月31日在公司工作满5年。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收到公司不再与本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在2008年1月1日前我在法定假期(春节、五一、国庆等假期)加班时,公司只是给本人以休假的方式补偿。因为我还要在公司工作,所以没有与公司理论。在法律上,现在我能追回在公司期间所有的法定假期加班费吗?请指教。谢谢!
位律师回复法定节假日必须支付三倍加班工资,不能调休,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另外,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必须支付你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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