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指点是否应该出院,3、如果私了我应该提出什么赔偿要求,赔偿多少钱?
我父亲今年63岁,农民,给一单位打工,第7天时出事造成腿骨骨折,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医疗费都由老板支付,并雇1人在医院护理。现手术已做完,线已拆,医生说可以出院。我父亲的伤可以定为9级残。工作期间日工资60元。
请问:
1、我父亲这种情况是否适用工伤保险赔偿?
2、办理出院回家养病对赔偿有什么影响?请律师指点是否应该出院?
3、如果私了我应该提出什么赔偿要求?赔偿多少钱?
你父亲63岁,已超过法定工作年限,不应适用工伤的规定,在实践中象这样的情况应适用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索赔。如不需继续治疗可以办理出院,对赔偿没有影响。私了可解决当时,但对以后的病情发展没有保障。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