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有些员工工作了好几年,到现在还没签定过正式的合同,应该怎么样要求处理,或者获得赔偿?
请问,我所在单位原先是事业单位,现在改制成国企,原来分为事业编制和合同外员工。现在新的工资分配方案出来,形式上是经过职工代表会议通过了,但是没公布过,很多员工都不知道具体情况。新的方案是分为原来编制和新的合同的两种工资方案,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还有,有些员工工作了好几年,到现在还没签定过正式的合同,应该怎么样要求处理,或者获得赔偿? 谢谢
位律师回复
1、新的合同的工资方案不得低于原来编制的工资方案;
2、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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