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如果父母在临终时立下遗嘱,那到最后是先作出的公证的协议有法律效益还是遗嘱有法律效益呢?
1。父母把房子赠与给儿子A,当时其他子女也已经同意,并且做了公证,房子也已过户。
2。一年后儿子B又反悔,让父母再把房子要回来。
3。受赠房产的儿子A并不想给,但又怕父母伤心,所以想把房产还给父母,可是又怕儿子B独占房产。
4。如果现在儿子A把房产还给父母,能不能立一个协议,要求父母在世时房产不能单独给某个子女,必须等到父母百年之后子女再平分,然后这个协议再去做一下公证可以吗?
5。如果可以做这个公证,那么如果父母在临终时立下遗嘱,那到最后是先作出的公证的协议有法律效益还是遗嘱有法律效益呢?
1、过户有效;
2、无权;
3、权利在受赠房产的儿子A的手中;
4、你的权利;
5、公证的协议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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