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今48岁,两任老板都未曾负担养老保险,请问这种情况下可否起诉,胜诉的概率有多大?
各位大律师,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妈2000年11月进厂,当时41岁,原董事长使用的营业执照为华中纺织有限公司,2005年,改为现任董事长(原董事长之子),其营业执照改为华中制衣有限公司。工资卡按原来的华中纺织有限公司。至今48岁,两任老板都未曾负担养老保险,请问这种情况下可否起诉,胜诉的概率有多大?
位律师回复可以要求补交养老保险。但是很多时间已经属于丧失了胜诉时效。建议你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干预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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