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谢鲁培栓律师的解答,是不是我下个月的工资还要发给我,但公司是不是要按照以前的劳动法?
首先感谢鲁培栓律师的解答,可是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是不是我下个月的工资还要发给我,07年我也算工作了啊,虽然没到半年,但公司是不是要按照以前的劳动法,补偿我的07年的补偿金
位律师回复你好,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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