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东西,那这个月算代通知期吗?
我们是06年4,5月份进的公司,签了一年的临时员工协议。到期后,07年4月又签了一年协议。而且工作二年期间,没给我们买社保。07年12月26日我们部门经理通知我们要我们解除合同,赔偿一个月工资。我们部门总共四个业务员,他说我们业绩不好。现在是把倒数第一和倒数第二炒了。我们不同意去找老板谈。老板说没有跟我们协商解约,主动权在我们自己手上。然后跟我们部门经理说让我们再做二个星期,看看我们的表现。所以就一直拖到现在。今天老板又找我们谈话。说一个月前就已经通知我们了,所以一个月的代通知期就没有了,另外再补一个月工资。我们要求按工作满一年算一个月的方式补,他不肯。如果我们不同意的话,他就出一些新的工作制度让我们更难受。而且我跟他理论,他还说我们是临时员工,随时可以解约。也不用补偿。让我们回去看合同。回去看了下合同,真的是这样写的。
请问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东西?那这个月算代通知期吗?
可以投诉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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