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在此后的两年即2008年2月6日到2010年2月6日内都具有法律效果呢?
欠条的法律期限是两年怎么解释?比如欠条约定是2008年2月6日还钱,过了这个时间对方没有偿还,是不是在此后的两年即2008年2月6日到2010年2月6日内都具有法律效果呢?非常谢谢!
位律师回复在2010年2月6日前均可要对方还款。
欠条的法律期限是两年怎么解释?比如欠条约定是2008年2月6日还钱,过了这个时间对方没有偿还,是不是在此后的两年即2008年2月6日到2010年2月6日内都具有法律效果呢?非常谢谢!
位律师回复在2010年2月6日前均可要对方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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