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和我是一个地方的人,但一直在外地打工,如果要走法律程序,怎么走呢,多长时间欠条有法律效果呢?
对方打了欠条,欠条是2007年2月27日立的,约定在2008年2月6日还第一笔钱两万元,在2009年2月24日还第二笔钱。问这期间,对方如果没有偿还,该怎么办呢!现在找不到对方人在哪里!对方和我是一个地方的人,但一直在外地打工。如果要走法律程序,怎么走呢?多长时间欠条有法律效果呢?非常谢谢!
位律师回复起诉啊。还款日期第二天起2年为诉讼时效,过了这个时效你就得不到法律的保障了。可以到他户籍所在地起诉,最大公告3个月,家有个人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上海鲁培栓律师为您排忧解难,请点击“采纳意见”,携手并进,共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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