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后来怎么会盗窃机动车牌的,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提交相关证据呢?
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近期在峨边县盗窃机动车牌是被抓,但我在看了有关的新闻报道后觉得报道有误,我应该怎么提交有关的证据呢?
新闻报道是这样的:某某(某某是指我的朋友)伙同某某某,某某某某三名犯罪嫌疑人自2005年以来流窜于贵州,湖南,四川等地,疯狂作案………。等” 但事实不是这样的,事实是2000年至2007年5月一直在老家江西开店,2007年5月份把店转让后到浙江省东阳市打工,不知后来怎么会盗窃机动车牌的,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提交相关证据呢?急盼回复,谢谢!
众所周知的事实,不必举证,法庭即应认定这个事实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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