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申请单填制说明
(申请人在填单时应按要求详实填写,所列项目应填写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个别项目确实填不上,经允许可填“***”)
(1)、申请人:填报检单位及备案登记号(十位码),并加盖公章。
(2)、联系人:填报检员名及报检员证号。
(3)、原发证单:填明原发证单种类、编号及交还的证单正、副本数量。
(4)、货物品名及数量:按原发证单上所列货物名称和数量填制。
(5)、更改内容:详细列出更改前和更改后的证书内容。
(6)、更改原因:详细注明需要改证原因。
(7)、申请单其他栏目,也应如实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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