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应该负多少呢?,第1张

一工人下班后,去医院给自己买感冒药,回来的时候走在路上,在路边大便完后,{站起来的时候,由于头昏,路面光滑,突然跌到了,然后就死亡了。[交通部门推测]}该工人在长里干有一年多时间,没有签定合同。
请问:这与厂里有关系没有?
      长里负哪些责任?
      如果有赔金,那应该负多少呢

位律师回复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2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到12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而《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那应该负多少呢?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