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要求两车主给他们写证明,以后有问题有问题让我们负责,我们能给他们写协议(证明)吗?
我驾车被后面的车追尾,造成我车上两人受伤,医生诊断为,头部外伤,交通部门也已划分了责任(我20%)追尾车(80%),可两受伤人已60岁(退休工人)做了全身检查(10天内4次,自己要求做的),医生也说好了可以出院,现在临近春节他们也想出院,但他们要求过完年后还来住院,而且要求两车主给他们写证明,以后有问题有问题让我们负责。我们能给他们写协议(证明)吗?
位律师回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于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都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认定书本身就是一个责任划分和承担的重要证据了,无须再写什么证明,如确系交通事故造成的,事后也可以要求责任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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