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极度艰难,2006年收到法院传票要付罚款3万,如果拿不出钱,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呢?
我哥哥在2003年超生了一个男孩,不久夫妻就因感情不和离婚了,哥哥没有什么文化,也没有工作,没有住房,独自一个人带着两个小孩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生活极度艰难,2006年收到法院传票要付罚款3万,如果拿不出钱,法院会采取什么措施呢?
位律师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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