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修订前大资金暗流涌动券基抢跑加仓15亿

保险法修订前大资金暗流涌动券基抢跑加仓15亿,第1张

保险法修订前大资金暗流涌动券基抢跑加仓15亿,第2张

券商和基金约增持了11.3亿中国平安、3.9亿中国人寿,而中国太保则遭到券基、法人和散户集体减持。
  上周,保险条例的修订让保险业备受关注——它们的资金从此有了更多的投资方向;与此同时,股市上也有更多的资金投向了它们。
  8月20日至8月28日短短7个交易日内,上证综指从2523点直落2333点,划下一道阴沉的弧线,然而,保险板块却逆市飘红,其中三只权重股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自8月19日开始都分别上涨22%、18%和20%,成为两市异数。
  两大消息聚焦保险股
  此前,保险股纷纷发布了中报,今年前6个月,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分别实现了保费收入2030亿元、614亿元和437亿元,累计同比增长54%、30%和58%。虽然在今年一季度报发布后,不少券商调高了对保险业的预期,此次中报的增长率有点勉为其难,但与银行业相比,保险业的业绩并没有令市场太失望。再加上保险条例有望修改,将给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活动空间”,上述两点被市场解读为推动保险板块上涨的最重要因素。
  然而,据上证所授权披露的Topview数据显示,资金才是推动保险板块上涨的最核心力量。
  其实,早在保险条例修订消息发布的前几天,8月19日,盘面上已暗流涌动,券商基金是其中最隐蔽且最坚决的势力。据记者统计,仅仅在8月19日至8月27日6个交易日内,券商和基金就悄悄加仓保险板块15亿元。
  保险法修订前大资金暗流涌动 券基抢跑加仓15亿
  券商和基金约增持了11.3亿中国平安、3.9亿中国人寿,而中国太保则遭到券基、法人和散户集体减持。
  上周,保险条例的修订让保险业备受关注——它们的资金从此有了更多的投资方向;与此同时,股市上也有更多的资金投向了它们。
  8月20日至8月28日短短7个交易日内,上证综指从2523点直落2333点,划下一道阴沉的弧线,然而,保险板块却逆市飘红,其中三只权重股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自8月19日开始都分别上涨22%、18%和20%,成为两市异数。
  两大消息聚焦保险股
  此前,保险股纷纷发布了中报,今年前6个月,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中国太保分别实现了保费收入2030亿元、614亿元和437亿元,累计同比增长54%、30%和58%。虽然在今年一季度报发布后,不少券商调高了对保险业的预期,此次中报的增长率有点勉为其难,但与银行业相比,保险业的业绩并没有令市场太失望。再加上保险条例有望修改,将给予保险公司更大的“活动空间”,上述两点被市场解读为推动保险板块上涨的最重要因素。
  然而,据上证所授权披露的Topview数据显示,资金才是推动保险板块上涨的最核心力量。
  其实,早在保险条例修订消息发布的前几天,8月19日,盘面上已暗流涌动,券商基金是其中最隐蔽且最坚决的势力。据记者统计,仅仅在8月19日至8月27日6个交易日内,券商和基金就悄悄加仓保险板块15亿元。
在上述基金中,最神秘的是G41683基金席位。8月27日,该基金席位一连出现在中国平安和中国人寿的前两大买家中,约买入中国平安6098万元,买入中国人寿5244万元。但据理财周报记者了解,实际上,G41683与G41812、G41748等另两个基金席位都来自同一家基金。一家基金通过几个席位买入同一只股,不论是在此次保险股行情,还是4月的银行股行情中,都非常罕见。
  通过公开披露资料可以发现,这只神秘基金8月27日当天就至少买入1.61亿元保险股。
  QFII趁机抛售
  与国内大多数基金不同的是,在这轮保险股行情中,QFII充当的是抛售者角色。中信证券总部、瑞银证券总部和申银万国总部是业内公认的QFII扎推之处,而这些总部却频频出现在保险股的大卖家名单中。8月19日,中信证券总部是中国人寿的卖家,约净卖出中国人寿1433万元,也是中国平安的第四大卖家,约卖出中国平安2359万元。当天,瑞银证券总部也净卖出了6184万元中国平安,成为其第二大卖家。及至8月27日,申银万国总部亮相,抛售约1561万元中国人寿,成为当天第二大卖家。
  饶有意味的是,进入8月,QFII买卖保险股和银行股的行动都非常频繁。例如8月8日前后,申万上海新昌路营业部中,QFII大力加仓银行股,买入工商银行3475万元,买入交通银行1423万元,而抛售了1608万中国平安,但在8月19日,QFII狂抛8276万元交通银行,却买入前述保险股。
  保险股上涨受条例修改影响不大
  广州冷石投资顾问公司执行董事曾凡接受理财周报记者采访时称,此轮保险股上涨受保险法条例即将修订的预期影响不大。“这并不是一个突然的消息,之前,国内的几大保险公司在北京、上海等地都有投资房地产。那时,为了打政策擦边球,保险公司几乎都是以投资自有办公楼再出租的形式获利。”
  “但是,自有办公楼的流通性差,由于受政策规管,这些办公楼难以立即出售。规定修订后,无非是给这些行为一个合法的名分,改善一下保险公司的资金流动性而已。由于保险在中国是新兴行业,对于大多数投资者而言,他们更关注保险公司的成长性和估值。”

位律师回复
DABAN RP主题是一个优秀的主题,极致后台体验,无插件,集成会员系统
白度搜_经验知识百科全书 » 保险法修订前大资金暗流涌动券基抢跑加仓15亿

0条评论

发表评论

提供最优质的资源集合

立即查看 了解详情